第四章:“我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1/5)
越初雪发了一通疯,越初云却还是神情木然。他隐隐总觉得越初云不妥,也知道从前他娘为了牵制越初云,没在相府给他安排什么贴心的人伺候着,便将身边一个名叫丹书的侍从留给他了。
越初雪知道,越初云永远是他的求不得苦,可他总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寕王是个豁达之人,又觉得与越初云投缘,便问他要不要跟自己去南沚,越初云拒绝了,他哪里都不想去,觉得一切都没什么意思,何况自己跟着去了,不仅不合礼数,还会给寕王添麻烦。
三日后,薛琮按约定来接他,亲自把越初云抱上了马车。
越初云这段日子总是闷闷不乐,身体当然也不会好,哪怕穿得够厚,车里暖炉够多,摸上去还像冰块似的,薛琮想全程抱着他,结果他跟小孩子似的,死活不要薛琮抱。
薛琮有些悻悻然,从前越初云不是这样的,自己对他总是爱答不理,他也没有生过气闹过性子,见到自己就会怯生生地笑。虽然是醉酒才和越初云有了夫妻之实,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越初云说过他会后悔,自己嘴上没说,事实上是后悔了,所以才在翌日醒后匆忙离开。
一旦做过那种事,他和越初云好像就分不开了,祖母听说他们总算圆房便乐开了花,隔三差五逼他去越初云房里过夜。
老人家一哭二闹三上吊,他逼于无奈只好去,可每回去了也只是和越初云说几句话,或者就直接躺下睡觉。越初云总是很安静,怕说多了话会惹他烦。等到夜深了,越初云就轻轻喊几声“夫君”,确认薛琮睡着了,才小心翼翼贴到薛琮身边,或者抱一抱,或者拉一拉手,又不敢这样太久,很快又规规矩矩地回到床的另一边。
他不知道,薛琮从小习武,又志在从军,睡也睡得浅,早就发现他这么做了。
薛琮隐隐觉得越初云这样也挺可爱,有点不忍心拆穿,久而久之,他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讨厌越初云,而是讨厌与这世上任何不是无垢的人做夫妻罢了,他不该把气都撒在无辜的越初云身上,也就在他有些想明白的时候,公子无垢被逐出了皇宫,而越初云连日不适,被大夫诊出有喜。
再后来的事就不用说了,阴差阳错就成了如今的一摊烂账。
回到侯府,薛琮带越初云去看后院新种的桃树,薛琮说不出口,可越初云一下子便明白了。
北泽有个习俗,凡是刚出生即夭折的孩子,都要埋在树下安葬,越初云滑胎的时候月份已经很大,那个孩子也成了形,被薛琮亲手埋在这棵桃树下。
越初云看着这棵桃树,让丹书去他房里找一个放在床底下的箱子,丹书赶紧去抱出来,越初云打开箱子,里面都是他怀孩子的时候亲手做的小衣服和小袜子,照规矩,这些也都是要烧掉的。
薛琮见他连这些都想到了,以为他已经放下了,吩咐下人照做,结果越初云突然去抱那棵桃树,抱着抱着就开始流泪,叫那棵桃树作宝宝,最后哭得整个人都上气不接下气的,任谁瞧了都要心碎。
这还是他掉了那个孩子以来法,却小心极了,他们东澹人不信神佛,而此时此刻,皎皎便是他的仰望。
不,这样不行,他不是只为了要皎皎的身子,他爱他,他真的爱他。
褪去衣物,他把越初云的双腿折起,仔细端详那处地方,越初云被他看得害羞,总忍不住想并拢双腿,却又被强硬地扒开。
这很自然让越初云想起了第一次性事,不由得有些报复般地放荡起来,主动张开了腿,去给靳尘看。
“你这里真美。”靳尘爱得不行,舔湿了自己嘴唇,便低头亲了上去。
越初云哪里经过这些,又惊又羞,可下面被野狗亲得太舒服,不多时便控制不住呻吟了起来,他撑着身子,将这种景象看了个一清二楚,一时之间欲望升至最高,知道自己今夜注定要做个荡妇了。
当荡妇也没什么不好,薛琮可以三心二意,他为什么不可以琵琶别抱?
看了那么多教他服侍丈夫的春宫图,没成想最后都用来偷汉子了,他不满足靳尘的舌头,很快就向靳尘求欢,要靳尘进入他的身体。
靳尘第一次做这种事,未免生涩,越初云也算不上精通,可二人的身体却十分合拍,没多久便得了趣,彼此都对对方渴求得不行,做起来也顾不得许多,一夜的颠龙倒凤,一夜的不知羞耻,一直到天亮,靳尘还压在越初云身上酣畅淋漓。
越初云腰酸腿软,又连翻推至欲潮,中途累得睡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靳尘背上,靳尘着实爱干净,简单给他用热水洗过,越初云的身体虽仍旧在欢爱的余韵中,却断然不像与薛琮第一次事后,股间黏黏糊糊的教人不舒服。
“皎皎,我背你回去,你别叫人发现了。昨夜我们那样好,以后也都要这样,好不好?”
越初云听靳尘这样说,心里不免欢喜,管靳尘是什么身份,他自己又是什么身份,这个人他是偷定了,这个出墙红杏,他也是做定了。
“好。”他说。
丹书觉得越初云最近很奇怪。
时而出神,时而痴笑,不知道的还以为在怀春。
打上次越初云自首是南苑的“鬼”之后,丹书嘴上劝了一番,但心里还是默许了,越初云肯散散心是好事,管白天还是夜里呢,他还将南苑的下人敲打了一番,让他们别以讹传讹,夜里安分守己,早些休息。
这反倒帮了越初云红杏出墙,他偷偷去找靳尘快一个月了,愣是没被人撞见过一次。
再有就是,越初云做完“鬼”总是不回自己卧房,来丹书床上睡的次数越来越多,丹书也是坤泽,是有些逾主仆之矩,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丹书心里却总是隐隐觉得不妥。
他只当是自己多疑,却不知道越初云是食髓知味,越发频繁地去会情郎,做那苟且之事。
偷情归偷情,越初云的气色倒是越来越好,郎中来把脉,直言身子好了许多。
丹书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还以为是越初云夜里当“鬼”的缘故,这下更纵容他了。
毕竟越初云纯得像一张白纸,谁会想到他会做这些事。
越初云也不觉得羞耻,他觉得自己去见喜欢的人,什么错都没有。
靳尘从没读过书写过字,悟性却出奇得高,越初云教他才一月有余,他就会很多字了,甚至越初云给他带的书,他都能开始看一点,不会的字就记下来,等越初云来了再问。
那些草编的小玩意卖得很好,靳尘给越初云买了一根红手绳。
越初云日日贴身戴,藏在袖子里,丹书都未曾发现。
靳尘想着,他和越初云都在这南苑当下人也不是长久之计,总有一天他要带越初云离开,他们光明正大在一起,或是去耕田,或是做点小生意,什么都好。
越初云却知道他俩现在是一时贪欢,若是被他人知晓,终究没有好结局。
他怕呀,他连告诉靳尘自己的真实身份都不敢,靳尘一个东澹逃难来的野小子,若知道他其实是这南苑名义上的主子,是薛小侯爷的内君,不知会作何感想。
可这个内君不是他想当的……
每每想到这里,越初云都觉得是个困局。
他索性不想了,偷得一天便是一天吧,自己这样的人还能惦记点什么呢?
他不知道,旁人倒惦记上他了。
之前被打发走的几个下人,没了侯府这个靠山,只能出去另谋生计,可从侯府撵出来的人,其他大户人家也瞧不上,他们只能在外做些杂工,收入少了不说,更没有以前在侯府当差威风。
这些人被砸了饭碗,心中自然不忿,便打起了南苑的主意。
越初云喜欢清净,南苑的下人换了一波,又撵了一波,现如今属实不多,这几个心怀不轨的又对南苑上下极为熟悉,便有人起了头,决意趁虚而入。
他们很有计划,先是派了一个尚和苑中之人有联系的人探口风,里应外合,而后便是挑个晚上,趁火打劫。
火自然也是他们放的,他们只为求财,并不想害命。知道年少力壮的男家仆大多都去了救火,这伙人便直入内苑,一部分人去看住其他女眷和坤泽,带头的那几个直接去抓了越初云和丹书。
越初云每月有例银,大多都交给丹书掌管,所以他们主要的目标便是这对主仆,很快便将二人挟持了,逼他们告知财宝所在。
丹书懂得权衡利弊,这些人身强体壮,他和越初云两个坤泽是万万抵抗不得,便乖乖告诉他们,银票都在他床头柜子里,钥匙在他枕头底下。
带头的吩咐人去拿,果真不假,可得了银票还不罢休,又问起珠宝玉饰,丹书也老实交代,在越初云房间的雕花木柜里,其他东西越初云不在意,可其中一块玉佩是他的陪嫁,是他故去的母亲留给他的,他万万不肯让这些歹人拿去。
金银财宝在手,其实一块玉佩也算不了什么,带头的人见丹书和越初云都好相与,本也不打算计较,倒是其中一个额头带疤的壮汉对丹书起了色心。
“小君,你要留着玉佩可以,不如把你这贴身侍从给我们哥几个玩玩。”
刀疤脸说着就要去摸丹书的脸,被丹书迎面啐了一口。
“去你的,得了钱财还不够,还敢对我动心思?”
“小贱货,你以为你是谁?”刀疤脸冷笑一声,抬手就给了丹书一耳光,“若不是你从中作梗,我们哥几个会被赶出去?”
他知道这些同伙胆小,便故意煽风点火。
“今日在这南苑打劫,咱们以后都别想回熠都了,既然要走,干嘛不做绝一点,倒要让这小贱货尝尝厉害,区区一个坤泽,竟然还敢跟我们几个要强?兄弟们别怂,咱们一个一个上。”
丹书被狠狠甩了一巴掌,捂着脸抽气呢,就瞧见这些人被这个刀疤脸一怂恿,都开始打量起他。
他确实生得好看,又和这些人有过过节,若真落入这些鼠辈之手,怕是要被吃得干干净净了。
其中一个贼眉鼠眼的矮个子咽了咽口水,“大哥,要快活不如让这主仆俩一起伺候,别看这小君病恹恹的,却是别有一番风味,真叫人馋。”
到底还是带头的脑子清醒,瞪了那人一眼,“你疯了,到底是薛小侯爷的妻子,玩个下人就算了,玩他,你有几条命?”
矮个子即刻怂了,连连点头称是。
“把东西收好,然后将这小贱货带到后门偏僻的地方再快活,别耽误时间。”
说罢,该抱箱子的抱箱子,该拽丹书的拽丹书,他们的计划的确很好,哪怕东窗事发,侯府横竖也只是丢了些钱财和一个下人,为了保全面子,自然会息事宁人。至于丹书,这带头的也想好了,先奸后杀,找个地方埋得干干净净。
越初云着急道,“玉佩我不要了,你们别带走丹书。”
“小君……”丹书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却没成想越初云会愿意救他,不免红了眼睛。
“妈的,哪来那么多罗里吧嗦的。”那刀疤脸决意今日要奸淫捋掠一样不落,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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