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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宜瑜是在高一下学期注意到林泽宣这个名字。

有几个同学打了个寒颤。

他亲爸会给他一个复杂无比的眼神,里面写满了“嫌弃”二字。

温宜瑜挠挠头,没敢说自己在想一会放学吃什么的这个问题。

“那么,故事要从桂城实验中学高中部火箭班467班讲起。”

“那么,我们这个班级最高的中考分数是林泽宣同学,他考了xxx分,是今年的中考状元……不过林同学,你的文科与理科相比是在是过于逊色。”

很多年后温宜瑜才发觉有才气也未必见得是一种好事,因为过于聪明的人死的都比较快。

学霸们的朋友大多数都是学霸,一些初中的同学开始相互打招呼提前落座,大家互相打量着,推测着对方的实力和中考分数。也有人打量着老师,一番演绎推理后,得出了“这个体重两百多斤的胖子不简单”的结论。

“第二名仅仅比第一名低了三分,他是温宜瑜同学……温宜瑜同学的理科也是大不如文科。”

这一天,467班班主任罗老师早早就来到了教室,他要完成新学期开始的第一件事情——安排新生们的位置。

温宜瑜清了清喉咙。

温宜瑜很快在实验中学成名了,原因是他第一次月考语文考了年级最高分,作文由最严格的陈芳老师批改也居然只扣了三分,可见文采之盛。初中时被压抑的情愫在高中时猛然爆发,年级掀起一股早恋的热潮,大把少男少女们往温宜瑜这里涌来,或是羞涩或是威胁地要他写一封情感丰富的情书。

那时候和林泽宣仅仅几个座位之遥的温宜瑜根本没听老罗吹牛逼,他满脑子都是今天下午要吃包子还是吃煎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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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温宜瑜其实挺好懂,时间的磨练让他学会收敛自己的锋芒,年少的坎坷经历让他向往着平凡的普通生活。

温宜瑜对他这种怕老婆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可悲,但还是把新的笔袋和尺子收进书包里,食指和中指并拢在脑门上一点:“yes,sir!”

温宜瑜的前前前男友说他太过于难懂,那是一个法国人,说到浪漫不逊于温宜瑜,即使语言不通也没办法阻挡温宜瑜脸蛋的魅力。

小帅哥的爱情故事呗。”

“这谁啊?”温宜瑜提着信纸问身后的张璐,张璐翘着二郎腿眯着她高度近视的眼睛看了信封半天,激动起来,“卧槽,温宜瑜你不知道林泽宣!?”

“我为什么要讲?”

这个“在”喊的真是实在,班里发出了笑声,罗老师也露出了无奈的表情:“你是忘了自己的名字吗?”

温宜瑜写文章擅长抒情。他把海子的叶芝的钱钟书的林徽因的徐志摩的金岳霖的文章诗词随便编一编就是一封让少女们看不懂但都觉得美好的情书。

待全班四十五个同学全部到齐后,实验中学王牌班主任——罗老师清了清喉咙,郑重地介绍自己:“各位同学们好,我是你们的新班主任,罗老师。如果你今后的三年足够努力,我将会一直是你们都班主任;当然,如果你今后三年有松懈,那么你将会拥有新的班主任。”

他写:“如我所想,风花雪月都是你的容颜。当我打开叶芝的诗集,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的嘴唇,你的声音,与书中的女人隐隐约约地重合在一起。我把我的灵魂同你重叠,我们手牵着手,心对着心。黎明时我为你写诗,日中时我为你唱歌,夕阳时我把才情画作你的样子,一日一日,都不逃你的影子,都写的是我爱你。”

2013年9月1日,是不寻常的一天。高一新生涌入校园,他们或是青春洋溢,或是稳重沉着,但是,无可否认,他们将会为实验中学百年历史的画卷上添上绚烂的一笔。

温宜瑜诚实地摇头:“我知道啊,是帅哥嘛。”

因为来找温宜瑜写情书的十个中十个全都是写给林泽宣的,她们把林泽宣描述得天有地无神仙下凡完美无缺。

“我爱你太直白,配不上你婉转的歌声,与你的巧妙而言都过于粗俗。我要写今夜月色真美,但你更美。”

他觉得每天都能和他吃上饭,可以和他自由自在地出门,和他不需要解释任何东西,他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无与伦比的信任,这样的生活好到让温宜瑜做梦都会笑醒。

“讲嘛,好歹我也是学哲学的,可能可以从你们相处经历中提炼出你到底喜不喜欢林泽宣的证据嘛。”莎莎催促他,“那你也睡不着,给我这个深夜买醉的人讲讲你的失恋故事让我乐一乐。”

第12章

“……温宜瑜同学?”

温宜瑜伸出一只手,不要脸道:“给钱。”

同学们对此人这种厚脸皮行为深恶痛绝,但为了提高飘渺的成功率,还是从瘪瘪的钱包里套出十来块钱交到这个“文学大家”的手上。

温宜瑜那时候颇有些傲气,喜欢写别人看不懂的东西,然后笑嘻嘻地逗他们玩;但他写东西又是真的美,美到陈芳老师都要对这个学生赞不绝口。

温宜瑜非常不屑,何止不屑,完全是鄙视。

开学的第一个早上在忙碌和陌生中度过。温宜瑜拿到了新的课本和文具——是张向望送他来上学的时候塞给他的,还叮嘱他不要和温丽雅说,否则他这个月的零花钱就没了。

温宜瑜正在神游物外,被人冷不丁地叫名字,一个激灵地站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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