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1/1)

这礼数……孺子可教。

这位就是前两天晚上,在“城北”吧里号称“台上那好几十个男孩全睡过”的那位哥。

程奕太了解这位哥脑子里每天都装了些什么东西,稍显烦躁的呼愣一把自己的短发,眉间“川”字轻微显现。

“哥,咱这是干嘛呢?”

“脚滑,滑了一下……”

这位哥自己表情也有点囧,看着挺尴尬,咕噜着站起来还不忘在过程中仰着头又看了千暮一眼,然后收获了千暮对自己,浅浅的一笑。

脑子一蒙,人是站起来了,可鼻间有点暖暖的东西流了下来,他自己用指头摸了一下——指尖鲜红一片。

全场:…………

程奕:……

程奕猛的把千暮拉到了自己身后,满脸可怖,正要对这位哥说点什么,就听到千暮贴近自己小声说,“奕,他好好玩。”

程奕:“……”

作者有话要说:

阿吉来喽!这次,就一口气把番外写完吧……

依然是老规矩,每天中午十二点更新。

14、帮忙续场

“呲拉——”

桌角突然响了一声,是茶几柱被人踢了一脚,茶几上的酒瓶东倒西歪,“噼啪”一顿响。

“不是说不过来了吗?什么情况啊这是?还真在家和人滚床单呢?”

声音挺有磁性,正是刚才吹口哨的那位,长得挺俊,但气质有点野,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

“旁边这位美人是谁啊?不介绍一下吗?”对方又说,语气有点意味不明。

千暮从程奕身后挪出来半步,认真看了这位说一通话的帅哥。

流鼻血的那位哥被另一位拽回了座位上,嫌弃的给对方手里塞了几张纸巾。

“别这样小闻,程奕难得带伴出来,再让你给吓着了,”这次说话这位看着相比年长些,坐小闻旁边,正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这位,”老板卡了一下,“这位弟弟别介意啊,咱们都是好人,没事儿就爱开开玩笑,快过来坐,看在你的份上,今晚就不给程奕罚酒了。”

说着就让出了很多位置,示意程奕和千暮过去坐他和小闻中间。

小闻表情明显是带着一点情绪的,程奕不是没有看出来。

半年前,小闻在国内闯了个大祸,被他爸送国外避着去了。

离开前一晚,他们一伙人在一块聚来着,小闻喝了非常多的酒,都快人事不省了,最后拉着程奕送他回家。

快进小闻家小区了,车窗口外的路边看见俩男的靠墙上拥吻,小闻看乐呵一样指给程奕看——突然酒醒了似的,程奕只觉得这画面不堪入目。

直到那画面看不见了,小闻冷不丁问了程奕一句——在车后座,两人并排坐着,那场景程奕现在还有点印象。

对方说,“奕哥,咱俩搞对象吧!”

程奕脑子里连反应都没有,“啪”的给了小闻脑袋一巴掌,“神经病啊你!”

然后对方就没再说话了,到家门口的时候已经又睡着了,程奕给扶回床上才离开的。

即使已故意收敛了很多光芒——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像一个普通人,但千暮依然太过耀眼,还好这满屋子的男人大多都是直男,弯的没两个。

即便是这样,太过美艳的东西谁都很难移开眼球,大家仍旧视线直勾勾的望着他们,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当下这一刻是谁。

程奕在原地没有动,牵紧了千暮的手——说句实话,他自己到这一刻还没有对眼前这个人饱足眼瘾呢,领到朋友面前来,实非他所愿。

温声对千暮说:“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就,常常见面那种。”

千暮认真听程奕说话,然后点头。

程奕又看向前方这一群人,介绍千暮说,“这位,这位是,是我的……”

程奕想介绍说“这位是我男朋友”,但不知为何,莫名就是说不出口,不知该如何把这三个字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天知道他第一次谈恋爱,竟然就谈了个男朋友。

千暮每次在程奕的脸上看到这种局促为难的表情,都觉得好有意思,特别好玩,会让他产生某种兴奋的情绪——然后就想帮程奕续场。

“我是他男人。”千暮目不转睛看着程奕,就接了话。

程奕:“……”

“不对,说错了,他是我男人。”千暮瞬间又改了口,这回视线转向了前方。

程奕:“……”

全场更安静了。

包括程奕。

约过了十余秒,还是老板先有了反应,“那什么,快过来坐吧,别在门口站着了。”

小闻在中间一动不动,靠沙发背上有些支着头,半醉不醉的样子,留出来所有位置都是老板和后面其他人给让出来的,就这样看着程奕和千暮走近来。

程奕坐在了小闻旁边,小闻没说话。

“那事儿还没过去吗?明天还要走?”

小闻显露一点不耐,“有一点麻烦,估计还得躲个半年。”

“谁让你下手没个轻重的,谁都敢伤。”

“情绪上来了,当时没控制住。”

程奕和千暮来之前,这伙人其实是在商量去盘城中区的一家□□,看谁愿意参股,挣点小钱玩,程奕组的清水局,刚好大家正正经经商量点事。

一伙人在一起混这么多年,玩的就是包庇护短的情谊,有一种无声又恶劣的义气——谁正经带伴出来,或打算拿下哪个小妹小哥,大家都会自觉藏起自己和其他人的所有恶行恶习,帮忙塑造优质好男人的形象。

程奕在这种事上还很放不开,表面看能玩能嗨,其实骨子里还是个纯情小男生,大家都知道,所以,难得程奕第一次带伴出来——当然,带过来的人实在是让人惊和奇的移不开眼睛。

这伙人在商量任何正经和不正经的事时,都属于兄弟间的私下行为,女朋友,老婆,男伴女伴等都会被划分在不能参与的“外人”区,因而,程奕带伴来了,前面的话题今晚也就自动打住了。

老板日常形象是个稳重正经人,非常擅长撑场子和解决各种状况。

主动拿了一个没用过的水晶杯,在茶几上的一排红酒里挑了一瓶度数相对低一点的,倒了半杯,一手举到千暮眼前,一边问程奕,“能喝酒吗?”

程奕不知道,半懵半疑的看千暮,千暮从老板手里接了过来,非常礼貌的弯了一下唇角,说,“一点点。”

老板是个直的,对小伙子从来没兴趣,但在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位——五官与气质确实不是一般的好看和精致。

自从程奕和千暮进门来,大家都很安静,之前滔滔不绝的谈论声似乎今晚从未在这群人中发生过,像一本正经的会议厅一样,专注而精神力集中的聆听着正前方“领导”的哪怕一点点“训导和指示”。

小闻看上去似乎在程奕来之前喝了不少,连眼眶都有些发红了,双手抱臂头仰靠在沙发背上,垂着眼睛看看程奕,又看看千暮。

千暮刚仰头喝了一小口红酒,小闻突然倾身一胳膊搂在了程奕的肩上,狠狠往自己怀里揽了下,下巴几乎靠程奕肩颈处,小声在程奕耳边说,“奕哥,奕哥也会犯神经病吗?”

伴随着一声轻笑,小闻拍了拍程奕的肩膀,调侃般,“嫂子真好看!”

程奕:“……”

千暮从出生开始,在家族里,虽身份是魔法族少主人,但因体弱及魔力相对薄弱等原因,一直被姐姐压制,母亲虽也疼爱自己,但每每总是又更纵容姐姐,所以千暮自己能支配的和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并不多——每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他都喜欢用各种方式把它们贴上所属标签,然后除了自己,谁都不许碰一下。

千暮耳力非常好——这大概属于种族优势,他不敏感小闻对程奕说的话,但他讨厌有人离自己的东西这么近。

猛的一声咳嗽声,小闻感觉有什么东西顺着自己的鼻孔呛进了嗓子里,紧接着又开始反胃,这股劲像劲风一样来的又快又急。

一句“我去下洗手间”都没说利索,跌绊着就往门外冲,大家以为他喝多了要去吐,见怪不怪,而千暮晃了下手中的红酒杯,又抿了一小口酒。

流鼻血的那位大哥倒是热情的帮小闻开了门,还关怀了好几句,紧接着就回身挤进了小闻刚才坐的位置。

鼻血有出息的止住了,自己给自己收拾的挺干净,除了鼻子擦的有点红,却是一点血迹看不到了。

看千暮的眼神像入定了一样,程奕捏响了自己的一个指节,不知是想提醒还是警醒,他咳了声,身体前倾一只胳膊支在了膝上,把千暮挡在了自己后面。

这哥自己似乎也终于意识到这样子盯着兄弟的人看,确实不太合适,可是有一种鬼迷心窍的一见倾心感他实在控制不住,于是舔着脸难得在程奕面前露出卑微的口气。

收着自己的音量说,“兄弟,咱这宝贝是从哪淘换来的,打算用多久,转手吗?”

程奕:“……”

“明顺路那饭店,四颗星,哥有百分之五十股份,给你了!”

程奕:“……”

“丽民,丽民路,信宇电子通讯,咱市电子产品销售榜三,你知道的,哥入股了百分之三十,给你了。”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