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的内在,他的精神。这大概就是一个人精神升华后,由内而外的蜕变吧。
皓书带我们去吃饭,女孩在前面带路。到饭店,女孩给我们点菜,端茶倒水,结账,很熟稔游刃有余。趁女孩出去,我低声问皓书:“哎,这女孩是谁啊,不会是你女朋友吧?”
皓书干笑。
“你什么时候口味变了啊,不是喜欢那佳这样的大美女吗?”我吃瓜不嫌事儿大,继续发问,那佳打一下我胳膊,使劲瞪我,让我闭嘴。
见皓书不接话,我不死心:“啧啧,现在把财务大权都交出去了,那现在我是不是该改口喊嫂子了?”
“过度反思有损生活,你觉得她怎么样?”皓书终于默认了。
我拖着下巴仔细琢磨一番:“嗯,是个贤内助。”
原来这是皓书的一个学生,正读大四,是皓书的粉丝。看她为皓书操持打理琐事的状态,自信、主动、乐此不疲,可见是真爱。有她相伴,相信皓书可以安心做学术。
“那你去南方工作了,岂不是要异地了?”
“嗯,等她毕业了就过去。”皓书简言,关于未来原来他俩都已经商量好了。女孩在忙前忙后,皓书背靠在椅子上,手里拿个开酒起子转着,慵懒而放松。这是一场2小时演讲后该有的放松姿态。
婚姻也是一场合作,你专心做学术,我负责安顿后方,你在前面冲锋陷阵,我负责在后方崇拜加油鼓劲,这就是生活吧。
四季轮回,寒暑交替,在南方工作之余,趁假期,皓书回了趟濮阳农村老家。老家的父母已不怎么种地,哥哥姐姐都已嫁娶,各自有了一个小家庭,妹妹正在读大学。家人团聚之后,老同学们又另设饭局,杀了一只养了五年的鹅来款待皓书。他们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曾经一起玩耍,一块儿拿着凉席乘凉,一块在雨后蹲在地上玩泥巴。很多儿时的玩伴儿已经离开这里,有的出去在建筑工地打工,有的出去做生意,开饭店、干装修。难得聚在一起,即使碰在一起,也因为从事工作的不同而难以有共同的话语。这次相聚,他们没有像年经那时喝酒,只是吃了吃饭聊聊天喝了喝茶。都是三十开外的人了,不再适合谈雄心壮志了,每个人基本上都已经定型了,也都已经成熟了。
乡村在变化,房子已经拆了很多,楼房已经盖起来了,村里的人陆续住进了楼房。当皓书不经意说出“还是有个院子好”的话时,村里人却说“住楼房多好啊”。或许他们是真的喜欢楼房,又或许他们是豁达的,虽然很想像以前一样,但知道已经不可改变,只能让自己去适应住楼房,让自己的观念改变。
皓书不禁感慨,在外读书十余年,一到寒暑假,他都会回到这个地方。同很多人一样,回家是一种信仰。那个时候,他总是毫不怀疑地认定,这里就是我的家。是我一辈子的家。到其他地方,不管是上学还是工作,都只是暂时的旅行,都只是为了生活的奔波。
这种想法持续了很长时间,但是现在却开始动摇。这几年的每一次回来,都感觉它不再像以往那么熟悉,开始渐行渐远,开始有些陌生。甚至有一种预感,它早晚会有一天不再存在于我的脑海中。不知何时,回来不再是一种信仰,而是一种责任。
同时,皓书也感到自己也在变化,他适应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城市,哪怕是人数众多的嘈杂,哪怕是人多、压力大。陌生的城市越来越容易就能适应,给自己提供安全感,反倒是曾经感到安全的乡村不再能给我提供安全感,而让我感受到的是无所适从。虽然内心有许多不忍与不舍,但理性已经给了答案,故乡,它已不再是我的家,至少不是我的心灵安放之处。